第二十七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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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每天都無所事事,也不用像其他獸人一樣學習或者工作,除了曬曬太陽,就只是睡覺。
說實話我很喜歡這裏,這裏每天都有溫暖的陽光,即使會有黑夜,也很短暫,不值一提。我每天都在晨曦的沐浴之下醒來,無憂無慮,除了那個人,沒有任何值得我傷心的事。
後來那個人也不值得我傷心了。花晨曦告訴我,龍族皇室長老想來想去,最終還是想了一個萬全之策。他們把夏侯懿的腦子挖了,雖然很殘忍,但不是不能重生,配合了很多魔法和名貴的藥材之後,他的腦子很快重新長了回來,把什麽都忘光了,他現在如同一個初生的嬰兒般純凈。
我聽了這個消息什麽也沒說,他的靈魂本來就純凈善良,沒了我,只會更加純凈善良,我帶給他的痛苦多過快樂,他還是忘了我比較好。
花晨曦一臉不可思議的表情看著我:
“你真是一個奇特的人。”
我懶得理他,也爬上一棵小梧桐樹,閉著眼睛曬太陽。
陽光明媚,歲月靜好。
————
不過最近我找到了一些事情做,一件正兒八經的事。
我在學習照顧一位老人,花晨曦的父親,花慶閣。
花慶閣常年病重,已經在床上躺了幾千年了,盡管有最名貴的藥材吊著命,也已經奄奄一息。
時光將他俊郎的容顏腐蝕得暗沈和枯萎,他現在就像風中的殘葉,隨時都會雕零。
照顧他並不是因為我有多麽好心多麽善良,而實在是因為我太無聊了,想找點事情做。普通獸人能做的事情我都做不到,不過照顧一位老人好像並不困難,也不需要任何魔法和靈力,所有的東西都是現成的,我只需要餵餵飯菜,替他擦擦臉。
身為鳳族的族長,即使到了風燭殘年,怎麽可能沒有仆人伺候。不過花晨曦還是默許了我的沒事找事。
他是一位很慈祥的老人,滿頭白發,滿臉皺紋。他雖然不能動,不過眼神很明亮,還能說話。
我看得出來他並不嫌棄我,因為他會和我說話,給我講故事。他給我講這個大陸許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兒,給我講萬年前的萬獸之戰,給我講龍族的崛起,給我講鳳族的歷史,我聽得津津有味,也不覺得無聊了,很樂意伺候他。
那天,他講著講著,講到了九千年前夏侯懿和夏侯炎的王位之爭,講到了蒙蒙王妃。
他嘆了一口氣,眼神有些悲傷,他的聲音沙啞:
“哎,那真是一個可憐的孩子,如果他是我的孩子,我一定不會讓他受一絲一毫的委屈,即使他是殘疾,也會將他視為掌上明珠,寵愛一生。”
那一刻我覺得無比的心酸,哭著問道:
“為什麽呀,您不會嫌棄他是個麻煩嗎?”
他慈祥地微笑道:
“怎麽會是麻煩呢,那是自己的孩子啊。就像我現在,其實不也是一個麻煩嗎,但也沒有人嫌棄我啊。”
我哭道:
“那是因為您年輕的時候為鳳族作出了很多貢獻啊。”
他嘆道:
“傻孩子,沒有人生來就是無用的,若你身體強壯,那就去保衛族人,若你頭腦聰明,那就去出謀劃策,若你什麽都不會,那就學會照顧自己,不為別人帶來麻煩,若還有餘力的話,去幫助那些更弱小的人。沒有誰的一生是能順順利利的啊,不要輕易放棄。”
那一天,我哭得不能自已。
我第一次覺得,生為殘疾,我也是有用的。
從那以後,我開始變得勤奮起來,我也想發揮自己的價值,我也想幫忙照顧別人。
在空閑之餘,我努力找事情做,不過我能做的確實不多,所以我就將主意打在了那些還未孵化的鳳凰蛋上。
生產完的母親總有疲憊的時候,總有休息的時候,於是我毛遂自薦地說我願意免費幫忙照顧還未孵化的蛋寶寶。
那些鳳族雌性一臉懷疑地看著我,不過看在我是少族長花晨曦的客人份上,不好意思拒絕我。
於是在我沒帶來什麽差錯地照顧了幾次蛋寶寶之後,放心地將一窩鳳凰蛋扔給了我。
我也不會孵蛋,不過我會和他們說話,就像對我脖子上的球球說一樣。
球球已經徹底沈寂了,就像他的主人一樣,獸瞳緊緊閉著,將我徹底忘記。
花晨曦沈寂了很久之後,終於恢覆了他的活力,他又變得惡劣起來,對我大呼小叫,想方設法為難我,說我是他的仆人,我在這裏白吃白喝,要用我的服侍來抵債,我懶得理他。
鳳族很繁盛,也沒什麽敵人,政事也很少,況且還有族中長老把持,所以花晨曦一天無所事事,精力無窮無盡,就想方設法來折騰我,整個宮殿都被他折騰得雞飛狗跳。
他不好意思折騰他的族人,對我倒是醜相全出,他就是生活過得太安逸了,沒吃過什麽苦,所以驕傲又頑劣。
我簡直煩得想把他毛都全拔了。
這頭傻鳥。
我用忙碌和打鬧來麻痹自己,我不願意去回想那些難過的回憶,如果我有幸還能得到一顆海珠的話,我一定會許願:
我希望那個人快快樂樂,幸幸福福,我希望我也能把腦子都挖了。
日子無憂無慮,還算充實。
這天,花晨沐和夏侯炎在王城大婚的消息傳來,整個鳳族都歡欣沸騰。花晨曦並沒有出席妹妹的婚禮,也許他不願再次難過,他靜靜地躺在梧桐樹上喝著烈酒。
婚禮非常隆重,幾乎所有獸族的首領都出席,王城上空的禮樂之聲響徹了三天三夜。花晨沐最終成為了那座宮殿的主人,她配得上,她如太陽一樣明媚,她理應享受無上的榮耀。
伴隨大婚消息的,還有被退位龍王夏侯懿與蛇族王子訂婚的消息。
蛇族也是九原大陸的豪門望族,勢力不容小覷。與蛇族訂婚,龍族皇室只會受益,不會吃虧。據說夏侯懿很寵愛那位蛇族王子,好像那位王子之前本來就是他的情人,現在兩人訂婚,大家並不意外。
只是半年前王城上空那場轟轟烈烈的爭鬥被所有人都選擇性遺忘。
這是最好的結局,強強聯合,才是王道。
那天我也借酒消愁了一把,卻發現借酒消愁,愁更愁。
所以我喝了幾口,果斷把酒壺扔了,什麽垃圾玩意兒。
我主動挑釁花晨曦,這段時間被他欺負,我心裏都憋著火,我趁他喝醉將他頭上的鳥毛都拔了個精光,讓他徹徹底底禿頭,哈哈哈哈哈哈哈……
只可惜這裏沒有黑市,不然我手上的鳳凰毛不知道能賣多少金子,我可悲可嘆地全部燒了,還將灰燼收集起來,等花晨曦醒了再刺激他一頓。
我果然也學壞了。
花晨曦醒來當然氣瘋了,看到我手上的灰燼更是氣得發狂。他那麽愛惜羽毛、愛惜容貌的人,怎麽能忍受這樣的奇恥大辱。
他氣得眼睛都要瞪出來,聲音恐怖:
“信不信我現在就把你扔到火山裏面燒成灰?”
我看著他的禿頭狂笑不止。
他真的氣瘋了,立刻變成鳳凰鳥身,抓起我就向火山口飛去。
很快就來到一座活火山口,滾燙的熔巖在身下幾百米的陸地上散發著黑煙,只要一掉下去,立馬就能燒成灰。
花晨曦惡聲惡氣:
“兔崽子,還不趕緊向爺爺求饒。”
我看了一眼身下灼熱的巖漿,又艱難地擡起頭看著他,笑著說:
“你把我扔進去吧。”
他頓了頓,沒說話。扇了扇翅膀,又飛回去了。
他把我放在了一棵梧桐樹上,直接飛走了。
我也不想管那麽多,折騰了一夜,困得要死,曬著太陽睡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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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實話我很喜歡這裏,這裏每天都有溫暖的陽光,即使會有黑夜,也很短暫,不值一提。我每天都在晨曦的沐浴之下醒來,無憂無慮,除了那個人,沒有任何值得我傷心的事。
後來那個人也不值得我傷心了。花晨曦告訴我,龍族皇室長老想來想去,最終還是想了一個萬全之策。他們把夏侯懿的腦子挖了,雖然很殘忍,但不是不能重生,配合了很多魔法和名貴的藥材之後,他的腦子很快重新長了回來,把什麽都忘光了,他現在如同一個初生的嬰兒般純凈。
我聽了這個消息什麽也沒說,他的靈魂本來就純凈善良,沒了我,只會更加純凈善良,我帶給他的痛苦多過快樂,他還是忘了我比較好。
花晨曦一臉不可思議的表情看著我:
“你真是一個奇特的人。”
我懶得理他,也爬上一棵小梧桐樹,閉著眼睛曬太陽。
陽光明媚,歲月靜好。
————
不過最近我找到了一些事情做,一件正兒八經的事。
我在學習照顧一位老人,花晨曦的父親,花慶閣。
花慶閣常年病重,已經在床上躺了幾千年了,盡管有最名貴的藥材吊著命,也已經奄奄一息。
時光將他俊郎的容顏腐蝕得暗沈和枯萎,他現在就像風中的殘葉,隨時都會雕零。
照顧他並不是因為我有多麽好心多麽善良,而實在是因為我太無聊了,想找點事情做。普通獸人能做的事情我都做不到,不過照顧一位老人好像並不困難,也不需要任何魔法和靈力,所有的東西都是現成的,我只需要餵餵飯菜,替他擦擦臉。
身為鳳族的族長,即使到了風燭殘年,怎麽可能沒有仆人伺候。不過花晨曦還是默許了我的沒事找事。
他是一位很慈祥的老人,滿頭白發,滿臉皺紋。他雖然不能動,不過眼神很明亮,還能說話。
我看得出來他並不嫌棄我,因為他會和我說話,給我講故事。他給我講這個大陸許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兒,給我講萬年前的萬獸之戰,給我講龍族的崛起,給我講鳳族的歷史,我聽得津津有味,也不覺得無聊了,很樂意伺候他。
那天,他講著講著,講到了九千年前夏侯懿和夏侯炎的王位之爭,講到了蒙蒙王妃。
他嘆了一口氣,眼神有些悲傷,他的聲音沙啞:
“哎,那真是一個可憐的孩子,如果他是我的孩子,我一定不會讓他受一絲一毫的委屈,即使他是殘疾,也會將他視為掌上明珠,寵愛一生。”
那一刻我覺得無比的心酸,哭著問道:
“為什麽呀,您不會嫌棄他是個麻煩嗎?”
他慈祥地微笑道:
“怎麽會是麻煩呢,那是自己的孩子啊。就像我現在,其實不也是一個麻煩嗎,但也沒有人嫌棄我啊。”
我哭道:
“那是因為您年輕的時候為鳳族作出了很多貢獻啊。”
他嘆道:
“傻孩子,沒有人生來就是無用的,若你身體強壯,那就去保衛族人,若你頭腦聰明,那就去出謀劃策,若你什麽都不會,那就學會照顧自己,不為別人帶來麻煩,若還有餘力的話,去幫助那些更弱小的人。沒有誰的一生是能順順利利的啊,不要輕易放棄。”
那一天,我哭得不能自已。
我第一次覺得,生為殘疾,我也是有用的。
從那以後,我開始變得勤奮起來,我也想發揮自己的價值,我也想幫忙照顧別人。
在空閑之餘,我努力找事情做,不過我能做的確實不多,所以我就將主意打在了那些還未孵化的鳳凰蛋上。
生產完的母親總有疲憊的時候,總有休息的時候,於是我毛遂自薦地說我願意免費幫忙照顧還未孵化的蛋寶寶。
那些鳳族雌性一臉懷疑地看著我,不過看在我是少族長花晨曦的客人份上,不好意思拒絕我。
於是在我沒帶來什麽差錯地照顧了幾次蛋寶寶之後,放心地將一窩鳳凰蛋扔給了我。
我也不會孵蛋,不過我會和他們說話,就像對我脖子上的球球說一樣。
球球已經徹底沈寂了,就像他的主人一樣,獸瞳緊緊閉著,將我徹底忘記。
花晨曦沈寂了很久之後,終於恢覆了他的活力,他又變得惡劣起來,對我大呼小叫,想方設法為難我,說我是他的仆人,我在這裏白吃白喝,要用我的服侍來抵債,我懶得理他。
鳳族很繁盛,也沒什麽敵人,政事也很少,況且還有族中長老把持,所以花晨曦一天無所事事,精力無窮無盡,就想方設法來折騰我,整個宮殿都被他折騰得雞飛狗跳。
他不好意思折騰他的族人,對我倒是醜相全出,他就是生活過得太安逸了,沒吃過什麽苦,所以驕傲又頑劣。
我簡直煩得想把他毛都全拔了。
這頭傻鳥。
我用忙碌和打鬧來麻痹自己,我不願意去回想那些難過的回憶,如果我有幸還能得到一顆海珠的話,我一定會許願:
我希望那個人快快樂樂,幸幸福福,我希望我也能把腦子都挖了。
日子無憂無慮,還算充實。
這天,花晨沐和夏侯炎在王城大婚的消息傳來,整個鳳族都歡欣沸騰。花晨曦並沒有出席妹妹的婚禮,也許他不願再次難過,他靜靜地躺在梧桐樹上喝著烈酒。
婚禮非常隆重,幾乎所有獸族的首領都出席,王城上空的禮樂之聲響徹了三天三夜。花晨沐最終成為了那座宮殿的主人,她配得上,她如太陽一樣明媚,她理應享受無上的榮耀。
伴隨大婚消息的,還有被退位龍王夏侯懿與蛇族王子訂婚的消息。
蛇族也是九原大陸的豪門望族,勢力不容小覷。與蛇族訂婚,龍族皇室只會受益,不會吃虧。據說夏侯懿很寵愛那位蛇族王子,好像那位王子之前本來就是他的情人,現在兩人訂婚,大家並不意外。
只是半年前王城上空那場轟轟烈烈的爭鬥被所有人都選擇性遺忘。
這是最好的結局,強強聯合,才是王道。
那天我也借酒消愁了一把,卻發現借酒消愁,愁更愁。
所以我喝了幾口,果斷把酒壺扔了,什麽垃圾玩意兒。
我主動挑釁花晨曦,這段時間被他欺負,我心裏都憋著火,我趁他喝醉將他頭上的鳥毛都拔了個精光,讓他徹徹底底禿頭,哈哈哈哈哈哈哈……
只可惜這裏沒有黑市,不然我手上的鳳凰毛不知道能賣多少金子,我可悲可嘆地全部燒了,還將灰燼收集起來,等花晨曦醒了再刺激他一頓。
我果然也學壞了。
花晨曦醒來當然氣瘋了,看到我手上的灰燼更是氣得發狂。他那麽愛惜羽毛、愛惜容貌的人,怎麽能忍受這樣的奇恥大辱。
他氣得眼睛都要瞪出來,聲音恐怖:
“信不信我現在就把你扔到火山裏面燒成灰?”
我看著他的禿頭狂笑不止。
他真的氣瘋了,立刻變成鳳凰鳥身,抓起我就向火山口飛去。
很快就來到一座活火山口,滾燙的熔巖在身下幾百米的陸地上散發著黑煙,只要一掉下去,立馬就能燒成灰。
花晨曦惡聲惡氣:
“兔崽子,還不趕緊向爺爺求饒。”
我看了一眼身下灼熱的巖漿,又艱難地擡起頭看著他,笑著說:
“你把我扔進去吧。”
他頓了頓,沒說話。扇了扇翅膀,又飛回去了。
他把我放在了一棵梧桐樹上,直接飛走了。
我也不想管那麽多,折騰了一夜,困得要死,曬著太陽睡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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